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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年度备案)发表时间:2023-02-21 09:22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 业务审批(年度备案)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8号) 三、申请条件 持有效的由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代理记账机构。 四、申请材料 1、备案时代理记账机构没有变更事项的: 申请人登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机构(公司)、协会用户登陆入口---总部机构年度备案(如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预览打印附件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进行网上年度备案申请。 2、备案时代理记账机构有变更事项的,分以下四种情况: (1)变更代理记账机构名称、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其中之一的:参照“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操作。先申请信息变更,变更审批通过后,再登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机构(公司)、协会用户登陆入口---总部机构年度备案(如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预览打印附件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表”,进行网上年度备案申请。 (2)变更业务负责人:参照“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操作。先申请信息变更,变更审批通过后,再登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机构(公司)、协会用户登陆入口---总部机构年度备案(如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预览打印附件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变更业务负责人的书面承诺书”、“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表”、进行网上年度备案申请。 (3)变更代理记账机构专职从业人员:申请人登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机构(公司)、协会用户登陆入口---总部机构年度备案(如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预览打印附件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变更专职从业人员的书面承诺书”、“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表”进行网上年度备案申请。 (4)变更法人:申请人登录“**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网址(http://dljz.mof.gov.cn)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机构(公司)、协会用户登陆入口---总部机构年度备案(如分支机构选择分支机构年度备案),填写相关信息后预览打印附件上传“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表”、“代理记账机构变更登记表”、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营业执照进行网上年度备案申请。 五、办理流程 六、法定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受理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10个工作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 承诺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