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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表时间:2022-04-10 09:30作者:张国伟来源:网络整理 示范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加强全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财政部关于修改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财政部令第98号)和《太原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并财会〔2019〕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山西代理记账,决定在全区组织开展2019年度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工作,严格履行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全面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行为,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支持。 二、检查内容 (一)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检查新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分支机构和已成立代理记账机构变更以后是否符合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是否按时报送年度备案资料,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等。 (二)代理记账机构制度建设。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代理记账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内部规范、会计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 (三)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经营情况、委托代理合同履行情况、财务核算情况、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和客户服务质量情况。 (四)代理记账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检查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学历职称情况,从业人员执业稳定情况,从业人员接受相关教育情况,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登记情况等。 三、检查方法 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确定检查对象(检查对象数量不低于本区代理记账机构总量的20%),由示范区财政管理运营部牵头,聘请会计中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采取随机抽查,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对象 序号 单位名称 1 2 3 4 5 6 7 太原一和 8 9 10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日-8月8日) 单位自查;被检查单位,按照检查内容指引,对本机构进行全面自查,并准备相关资料。 (二)检查阶段。(8月9日-9月30日) 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分批进驻被检查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实时记录检查情况。 问卷调查:客户问卷调查,了解服务客户质量情况。 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对不合规代理记账机构做出整改或取缔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工作建议。 (三)总结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对不合规代理记账机构做出整改或取缔处理山西代理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工作建议。 根据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梳理全区代理记账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行业管理的对策建议,按时向太原市财政局报送工作总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需要深入了解上海代理记账、上海注册公司、资质代办、商标注册、等方面的知识,请持续关注华途财务! |